厦门市海沧医院2013年招聘劳务合同制人员简章
厦门市海沧医院是一所有突出专科特色的综合性医院,医院前身为创办于海上花园---鼓浪屿的“救世医院”,至今已有115年的历史,为海沧区唯一的市属三级综合性公立医院,是辖区内三级医疗网络龙头,承担着辖区内重大疾病的诊治、急救和突发公共事件医疗救治等重要任务,承担着基层医疗机构的技术指导、培训及提高其医疗服务水平的职能。医院专科特色突出,腔镜(内镜)诊疗学科群、呼吸疾病诊疗学科群、泌尿肾脏病诊治学科群等在闽西南地区乃至省内拥有较高知名度。
为进一步提升医院护理服务质量和满足临床工作需求,现我院拟公开招聘劳务合同制人员20名。简章如下:
一、报考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2.遵章守纪,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备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5.具备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
注:部分特殊部门护理人员(ICU、急诊科、助产等)可将最高年龄限制宽限到33周岁。
三、报名事项
1.报名时间:2013年7月8日—7月21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双休日除外)。
2.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请将报名材料报送至厦门市海沧医院(海沧区海裕路89号)门诊楼6楼人力资源部。
(2)电子邮件报名:请将报名材料电子版发送至xmshcyyhr@sina。cn。
3.联系电话:0592-6589007。
4.报名材料:请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一份,并依序装订成册:报名表(见附件)、个人简历、身份证、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复印,本科以上学历的除外)、毕业证、护士执业资格证书。
5.现场报名符合资格条件的,参加由我院组织的考试。
四、考试安排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笔试、面试、技能考试相结合的方式。
(一)笔试
1.当岗位符合条件报名人数与拟聘人数比例在3:1或以内时,直接参加面试,超过上述比例的,则该岗位所有报考人员须参加笔试。
2.笔试内容为岗位相关知识,卷面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
(二)面试
1.从笔试成绩达到合格线的人员中按岗位拟聘人数1:3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不足1:3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免笔试岗位所有报考人员直接进入面试。
2.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按岗位拟聘人数1:1比例进入面试的人员,面试合格成绩不得低于70分。
3.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评报考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专业技能,当场打分,当场公布面试成绩。
(三)技能考试
技能考试范围:医学临床“
三基”训练(护理分册)中“基本技能”部分,具体项目现场确定。
(四)综合成绩结构比例
综合成绩中笔试、面试、技能考试成绩所占比例:30%、40%、30%;免笔试岗位的综合成绩中面试及技能考试比例各占50%。
笔试、面试、技能考试时间拟定于2013年7月24日,详情见相关网站通知。
五、体检与考核
1.体检和考核人选,从笔试、面试、技能考试合格者中按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与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
2.参加体检人员须携带身份证、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彩照一张,按时到医院统一组织体检,逾期视为放弃资格。体检费用自理。体检结果由医院通知体检人员,体检人员或医院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7天内提出复检,复检只能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
3.考核。对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由我院进行考核,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再次进行复核,资格条件的最终确认以复核为准。
4.体检、考核不合格被取消聘用资格的,或体检、考核合格的拟聘用人选因故放弃录取资格的,从岗位综合成绩上合格线人员中依次递补。
六、聘用
1.根据岗位要求和考试、体检、考核结果,择优确定拟聘劳务合同制人员名单,并在医院网站公示7日。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医院依据国家和厦门市有关规定,与拟聘人员签订劳务合同。
2.本次招聘的劳务合同制人员均不办理人事及户籍关系调入手续。
七、其它事项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现役军人不得报名,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2.户籍要求厦门的,不含在厦各类学校学生集体户口。
3.年龄、户籍、资格证书等相关资历要求计算到报名截止日(2013年7月21日),年限按足年、足月、足日累计。如:最高年龄30岁是指1983年7月21日(含)之后出生的人员。
4.本次招聘的劳务合同制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5.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本院党办纪检实施监督,监督电话:6589014。
上述解释、规定仅适用于本次我院公开招聘劳务合同制人员工作。
厦门市海沧医院
二〇一三年七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