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选岗和聘用
(一)选岗。体检、考核合格人员进行选岗。按照报考专业,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岗位。到岗后5年内不准调动。应聘人员不能选择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二)聘用。选岗结束后,拟聘用人员实行公示制度,公示期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按规定程序由用人单位和应聘人员双方签订聘用合同。
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医学全在线www.med126.com,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七、其他事项
本方案由2013年度商河县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次招聘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及选岗聘用等有关事宜均在商河县政府网上公示。
咨询电话:0531—84877937
监督电话:0531—84880162
商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商河县卫生局
2013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