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聘用及待遇
根据考试、体检、考核结果,按有关程序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经7日公示无异议的,由人社部门按规定办理人事代理、档案关系、户籍迁移、派遣等相关手续。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聘用人员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聘用后按医院统一的工资标准执行;大学专科护理人员聘用后工资按照县医院有关规定执行。以上人员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已取得执业证者注册后可独立值班时享受全额奖,其他待遇按医院有关规定执行。
七、招聘纪律和监督
整个招聘工作在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由县人社局、县卫生局、县人民医院共同实施,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并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对在招聘过程中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报考人员和工作人员,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追究有关当事人的责任。
联系电话:(0530)8622089 8618012
成武县人社局
成武县卫生局
成武县人民医院
2013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