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9月哈尔滨民政卫生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根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黑办发[2006]32号)、《关于印发<黑龙江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的通知》(黑人社发[2011]68号)、《关于进一步规范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管理工作的通知》(黑人社函[2011]616号)等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拟为省民政厅直属部分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一)黑龙江省社会救助安置中心
黑龙江省社会救助安置中心,地处克东县宝泉镇,是省民政厅直属差额拨款事业单位。中心主要承担收治全省“三无”(无家、无业、无劳动能力)患者,并对其治疗和康复。
(二)黑龙江省社会福利院医学全在线www.med126.com
黑龙江省社会福利院,地处哈尔滨市香坊区南直路75号,是省民政厅直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承担全省“三无”对象(无劳动能力、无固定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人)的老人及部分自费代养老人。
(三)黑龙江省康复辅具服务中心
黑龙江省康复辅具服务中心,地处哈尔滨市南岗区汉阳街39号。是省民政厅直属的差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承担全省革命伤残军人、社会救助对象中伤残人员和社会残疾人装配假肢、矫形器等康复用品的专业单位。
(四)黑龙江省孤儿职业技术学校
黑龙江省孤儿职业技术学校,地处利民开发区南京西路。是省民政厅直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其职责任务是:承担孤儿、残障儿童普通中专层次职业技术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工作。
二、招聘计划:招聘计划详见附表医学 全在.线提供www.med126.com。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
(二)遵守法纪、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精神;
(三)年龄应符合用人单位要求的条件;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身体健康,无肢体等残疾;
(五)学历及所学专业应符合用人单位招聘计划要求的条件;
(六)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见附表备注医.学 全在.线提供www.med126.com);
(七)服从招聘单位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八)参加我省服务基层项目期满且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以及应征入伍满义务兵役退伍的高校毕业生均可报考,并享受省政府黑政发[2009]30号文件中明确的加分政策。
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及曾受行政处罚劳动教养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近3年各类招考过程中被录用主管机关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13年9月16日9:00至2013年9月19日16:00。考生登录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或黑龙江省人才评价网www.med126.com进入报名系统,浏览选择岗位,填写报名资料,上传照片,记录报名序号,打印报名表。
2、网上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考生可在2013年9月17日9:00至2013年9月20日12: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查通过的,不能改报其他岗位;资格审查未通过的,可以取消当前岗位报名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对审查结果有疑议的,可以提请仲裁;仲裁通过的视为报名成功,仲裁未通过的,只能取消报名或改报其他岗位。
网上缴费。资格审查通过(含仲裁通过)的考生可在2013年9月17日9:00至2013年9月20日16:00期间,登录网络报名系统,通过网络支付考务费。考务费支付成功即为报名结束。未按规定时间全额交纳考务费的视为报名未成功,不能参加考试。
打印准考证。考生可在2013年10月9日9:00至2013年10月12日16:00期间,登录网报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按准考证上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