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 信 题 库 搜 索
医学招聘
职业指导
简历写作 求职经验 跳槽攻略
职场故事 招聘考试 更多
各省动态
北京 天津 河北
上海 湖北 江苏
浙江 安徽 更多省份
 医学全在线 > 医学招聘 > 广西 > 正文
2013年10月梧州卫生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来源:本站原创 更新:2013/9/26 字体:

九、人员聘用

(一)经公示无异议,由招聘单位填写《梧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经主管部门或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办理聘用手续。

(二)招聘单位应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书》。签订聘用合同时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受聘人员为初次就业的大中专毕业生,试用期最长不能超过12个月。试用期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医学全在线www.med126.com。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以及提供虚假材料者,取消聘用资格。

(三)通过公开招聘新进事业单位的初任人员,在聘用期间,享受在编人员待遇,具体办法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辞聘或解聘后,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四)在岗代课人员聘用为公办教师,必须与用人单位签订五年以上服务合同,继续在原教学点和艰苦地区任教,以保持教师队伍相对稳定。

十、加强领导,强化监督

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各招聘单位要严格按照规定的资格条件和工作程序,规范操作,面向社会公开,增强工作的透明度,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切实加强对考试招聘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密切配合,形成合力。要加大监督检查工作力度,各招聘单位的纪检、监察人员要对本单位考试招聘工作的各个环节实行监督。要坚持原则,照章办事,严格程序,自觉抵制不正之风。如发现有违规或弄虚作假行为,要立即予以纠正,并视情节轻重对有关人员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确保考试招聘工作顺利进行医学.全在.线www.med126.com

十一、其他

本次公开考试招聘不指定考试用书,不组织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简章由梧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74-3817878

监督电话:0774-3817655

梧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Ο一三年九月二十二日

附件:

1.加分申请表WORD文档下载

2.2013年10月梧州事业单位招聘计划附件下载

2013年全国各地最新医学招聘信息收集>>>

上一页  [1] [2] [3] [4] [5] [6]  下一页

相关文章
 2015年中南大学湘雅二医院招聘人才通知
 上海第九人民医院2014年招聘简章
 6月15日邵阳市人力资源市场人才专场招聘会
 9月18日合肥综合招聘会
 大连10月23日大型招聘会
 长沙12月18日大型招聘会
   触屏版       电脑版       全站搜索       网站导航   
版权所有:医学全在线(m.med126.com)
网站首页
频道导航
医学论坛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