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1月寿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原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第6号令)、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关于贯彻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六人社〔2011〕9号)文件精神,经县编委研究同意,并报经市人社局核准,2013年寿县部分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计划
2013年下半年寿县事业单位计划公开招聘164名工作人员,详见附件医学 全在.线提供www.med126.com。
三、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主要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历届大专以上毕业生以及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医学 全在.线提供www.med126.com。
“年龄条件”中“30周岁以下”为“1983年11月1日以后出生”, 其他涉及年龄及工龄计算的依此类推。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招聘后即构成原人事部6号令规定的回避关系的职位。
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被辞退的公务员或被开除的公职人员未满五年的,不得报考。
四、报名事项
(一)报名时间:2013年11月10日—15日。
(二)报名地点:寿县劳动就业局人力资源市场(寿春镇东街县公安局大门口)。
(三)报名所需材料:
1、属全日制2013年应届毕业生的,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对部分学校尚未颁发学历(学位)证书的,须提供本人学生证原件和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材料及其复印件。
2、属社会人员的,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原件等材料及其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