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推进我区医疗卫生事业稳步向前发展,不断加强医疗卫生技术队伍建设,努力提高医疗技术水平,以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看病就医服务的需要,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面向教育部确定的“985”、“211”院校、原卫生部直属国家重点医药科大学及
山西医科大学公开招聘临床医师专业技术人员。
一、招聘岗位、名额及学历要求
本次招聘共76名,其中朔城区人民医院(朔州市人民医院)56名,朔城区第二人民医院(朔州市第三人民医院)20名。
招聘具体岗位及要求见附件。
二、招聘范围及条件
1、招聘范围:教育部确定的“985”、“211”医学类院校、原卫生部直属国家重点医药科大学及山西医科大学全日制普通医学院校校本部对口专业或相近专业的应、往届本科毕业生和硕士研究生。
2、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遵纪守法,热爱医疗事业,能自觉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
执业医师法》规定的医师义务。
2、年龄:研究生年龄在33周岁(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本科毕业生年龄在30周岁(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户籍不限。
3、身体健康,能够胜任医疗工作。
三、报名办法
凡符合报名条件的,由本人根据对口或相近专业及其它相关要求,现场或网上报名。
报名时携带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二寸红底近期免冠
照片3张。应届生出具所在学校的学历证明、学位证明、学业成绩、在校表现和学生证等相关资料,往届生提交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报到证原件、复印件和学历查询表。网上报名的在考试前提交。提交的材料要真实、准确,否则一经查实,取消资格。
四、考试、考核、体检、公示
按招聘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者参加考试、考核。
考试委托有资质的机构进行。考试实行百分制,考试成绩不达60分不得聘用。
考核工作通过院校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学业水平进行考核,往届生通过原实习机构进行。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在当地综合性医院体检。
在整个工作过程中,将及时对资格审查情况、考试成绩、考核结果、确定聘用人员花名在相关网站上进行公示或公告。
五.确定试用、聘用
1、经公示无异议,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试用人员。同等情况下,高学历者优先,学历相同取得执业医师或相应岗位执业资格者优先。
2、一经确定试用,由区人社局、区卫生局、所聘医院与各有关院校及报考者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明确各自的责任、义务以及违约处理办法。
3、签订协议后的试用人员,由所聘医院具体安排跟科实习试用,试用期为12个月。
4、试用人员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按山西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办法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列入事业编制。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辞退。聘用后擅离工作岗位按自动解聘处理。
六、工资福利待遇
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执行。符合条件的享受一套保障性住房指标。
七、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13年4月10日----2013年4月20日。
报名地点:现场报名在朔城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区政府大院行政西楼327室),网上报名,点击朔州市
医学检验网朔城区人民政府网(www.szscq。gov。cn)下载“山西省朔州市朔城区招聘公立医院医师报名表”,如实填写好后,发送到scqzpys@163。com邮箱。
详情浏览本院校网、朔城区人民医院网(朔州市人民医院)(szyy.sxws。cn)、朔城区第二人民医院网(朔州市第三人民医院)(szsscqd
www.med126.com/zhicheng/ermyy.sxws。cn)。
咨询电话:
区人民医院(朔州市人民医院)尹院长 13703504161
区第二人民医院(朔州市第三人民医院)高院长0349-2027000(办)13934911066
朔城区人社局 0349-2022482(办) 13934195126
朔城区卫生局 0349-2023616
八、报名后请关注朔城区人民政府网,有关事项、通知等信息将在本网及时发布。
山西省朔州市朔城区招聘领导组办公室
二0一三年四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