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报考教育事业单位语文、数学、英语、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教师岗位的考生,笔试科目为相应学科专业知识,总分100分;报考教育事业单位其它教师岗位的考生,笔试分为公共科目笔试和专业科目测试,公共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考试内容以2013年下半年发布的考试大纲为准),专业科目为相应学科专业知识测试或专业技能测试(具体详见“附件”医.学全.在.线www.med126.com),每科分值为100分,总分200分。
(2)报考卫生事业单位的考生,笔试分为公共科目笔试和专业科目测试,公共科目为《医学基础知识》,专业科目详见“附件2”,每科分值为100分,总分200分。
(3)报考县乡其它事业单位的考生,笔试分为公共科目笔试和专业科目测试,公共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考试内容以2013年下半年发布的考试大纲为准),专业科目详见“附件”,每科分值为100分,总分200分。
凡有一科考试成绩为无效成绩的,不计算该考生笔试成绩。
3.报考教育事业单位语文、数学、英语、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教师岗位的考生,笔试成绩达到其相同考试科目全部参考人员平均成绩的90%者,方为笔试合格;报考教育事业单位其它教师岗位的考生以及报考卫生事业单位的考生,公共科目笔试成绩达到其相同公共科目全部参考人员平均成绩的80%,且专业科目笔试成绩达到相同专业科目全部参考人员平均成绩的90%者,方为笔试合格。笔试不合格者,不得进入面试环节。
(二)面试
面试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共同组织,凡考生笔试有1科缺考的,取消面试资格。
1.面试比例: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拟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选;面试比例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岗位人数至规定比例(递减后的招聘岗位人数按“实际参加面试人数×面试比例”公式计算,出现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无法递减的岗位,考生各科成绩须达到60分以上,方可进入面试。若最后一名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面试。其中,特殊岗位或急需短缺人才经市人力社保局认定同意,可适当放宽面试比例。特殊岗位、急需短缺人才或某一岗位达到面试比例但经确认实际只有1名考生参加面试,其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方可进入体检。
2.面试时间及地点:
(1)报考教育事业单位的考生,面试时间为2013年11月25日上午。进入面试人员及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及有关事项,招聘工作组将在原报名点予以张贴公示或在“重庆市石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医.学.全.在.线www.med126.com“公示公告”栏予以公示,请考生于11月24日下午17点至11月25日上午8:30之前自行查看。
(2)报考卫生事业单位的考生,面试时间初定为2013年11月27日。进入面试人员及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及有关事项,招聘工作组将在原报名点予以张贴公示或在“重庆市石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公示公告”栏予以公示,请考生于11月26日下午17点至11月27日上午8:30之前自行查看。
(3)报考县乡其它事业单位的考生,面试时间初定为2013年12月2日。进入面试人员及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及有关事项,招聘工作组将在原报名点予以张贴公示或在“重庆市石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公示公告”栏予以公示,请考生于12月1日下午17点至12月2日上午8:30之前自行查看。
3.面试方式及分值:
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结构化面试,由主考官提问,考生回答,主要考察考生的适岗能力、职业素养、语言表达和逻辑思维能力。
面试分值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向考生本人公布。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能确定为体检人选。面试考官对考生面试成绩评定在60分以下的,须在评分表中说明情况。考生最后面试成绩在60分以下的,招聘单位须写出书面报告报县人力社保局备案。
(三)考试考核总成绩计算方式
1.报考教育事业单位语文、数学、英语、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教师岗位的考生,考试考核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2.报考其它岗位的考生,考试考核总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30%+专业科目测试成绩×30%+面试成绩×40%。
考试考核总成绩在面试结束后第二天在“重庆市石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医学全.在线www.med126.com予以公示。
六、体检和考察、公示
(一)体检
体检人选按拟招聘岗位人数根据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若考试考核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则依次按学历、笔试总成绩、专业科目成绩、公共科目成绩高者优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