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政审、体检和聘用
1.政审。根据医院招聘计划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拟聘用名单并进行政审。政审主要对考生的现实表现、报考资格等进行审查。
2.体检。为避免考生往返等待时间,考试成绩汇总后,即行对入闱人员进行体检。有行业标准的,执行行业标准;没有行业标准的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要求体检。对经体检合格后的拟聘用人员在医院公告栏和网站医学全在线www.med126.com上公示7个工作日,如无异议则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按市编委办核准的编制数予以聘用,办理上编手续。
3.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全过程,凡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
4.因资格审查、体检、政审不合格、专业不对口、本人自愿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缺岗位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该岗位考生总成绩必须不低于拟聘用人员的最低分方可聘用)。
四、咨询、监督举报电话
咨询电话:0797-8083317(市人民医院人事科)
监督举报电话:0797-8083325(市人民医院监察室)
0797-8169012(市卫生局人秘科)
0792-8392189(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赣州市人民医院
2014年1月
附件:招聘岗位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