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和报名地点:2014年2月7日至2月9日(上午8时-11时,下午2时-5时),宁波大学医学院附属医院人事科(宁波市人民路247号绣山医学楼五楼);2月13日(上午9时—下午2时)宁波市第25届大中专毕业生供需洽谈会现场接受考生报名,报名地点在宁波市国际会展中心(宁波市第25届大中专毕业生供需洽谈会宁波大学医学院附属医院摊位)。
2、联系方式:电话:0574-87355643,邮箱:ndfyrs@126.com,联系人:陈老师。
3、报名办法: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或宁波大学医学院附属医院网医学全在线网站www.med126.com“人事信息”栏目上下载并填好报名表(详见附件),在规定时间内将报名表和本人简历、身份证、学生证、就业推荐表、成绩单、获奖证书、近期免冠1寸照片2张及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到招聘单位报名。已填报其他市级医院的考生不能同时填报宁波大学医学院附属医院。
4、考试收费标准按照省物价局、省财厅《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试收费的复函》(浙财综字[2007]2号)规定,收取笔试考务费40元/科;未按时缴费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5、应聘人员提供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报名时,招聘单位将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查,向审查未通过者说明理由。证件不全或提供证件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能通过报名资格审查。
6、根据往年报名情况,护理(助产)岗位的应聘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能低于2:1。经宁波市人社局同意,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应聘人数和招聘计划数比例不足2:1的,将核减该岗位拟招聘人数或取消招聘(同一岗位招聘指标为数个的,相应核减招聘指标,招聘指标为1个的予以取消)。
报考其他同一岗位的应聘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能低于3:1,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应聘人数和招聘计划数比例不足3:1的,将核减该岗位拟招聘人数或取消招聘(同一岗位招聘指标为数个的,相应核减招聘指标,招聘指标为1个的予以取消)。
7、报名资格审查通过名单将于报名结束后在宁波大学医学院附属医院网站“人事信息”栏目上公布。
8、笔试准考证的领取。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凭身份证和招聘单位出具的考务费收据于2014年2月13日(上午9时—下午2时)在宁波市国际会展中心(第25届大中专毕业生供需洽谈会宁波大学医学院附属医院摊位)领取笔试准考证。
(二)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由招聘单位具体组织实施。
1、笔试
笔试内容为招聘岗位所必须具备的专业和英语知识两门课目。笔试每门课卷面总分均为100分。考生持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参加考试,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护理和助产岗位按1:2)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于笔试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在宁波大学医学院附属医院网“人事信息”栏目上公布并电话通知进入面试人员。
2、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和举止仪表等。面试总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按照电话通知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
3、成绩
考试总成绩为笔试成绩的50%(即两门课目成绩相加再除以4;其中护理岗位按两门课目200总分成绩中英语占30%、专业占70%计算再除以4)和面试成绩的50%之和,满分100分。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排序,总成绩和笔试成绩都相同的增加面试。面试和考试总成绩以及参加体检与考核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3个工作日内在宁波大学医学院附属医院网上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