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体检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先后,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内容主要是了解其政治思想、德才表现、工作能力等情况。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按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先后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
六、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的拟聘用人选,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经审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医学全在线网站www.med126.com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及待遇
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实行试用期,试用期6个月(应届大中专应届毕业生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包含在聘用期内,试用期内不能胜任所聘岗位工作者,解除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享受本院同类人员同等待遇。
咨询电话:
人事科:0731-85600660护理部85600714
湖南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2014年1月26日
附件:
1.高层次计划
2.急需专业人才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