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面试
在市监察局、市人社局、市卫生局的指导监督下进行。面试根据各招聘职位计划的招聘人数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1:3的 比例确定参加面试对象。面试为结构化面试,按招聘职位所须专业分别进行,采取现场评分。面试实行百分制,每位考生的面试得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的平均值(结果保留两位小数)。同职位考生笔试成绩末位并列者同时进入面试。笔试和面试总成绩末位并列的,以笔试成绩较高者进入体检。
六、体检
1、每个职位招聘人数以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的比例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人员不列入考察对象,所空缺岗位不实行递补。
2、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3、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核对象。考核工作由我院考核小组具体组织实施。考核主要以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因考核不合格出现的职位空缺,不实行递补。
(一)在规定时间内未能提供聘用手续所需相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在考核政审中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考核为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有犯罪记录或严重的违法违纪行为,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
3、不符合招聘职位所需资格条件;
4、被开除人员;
5、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法律、法规)的人员;
6、其它不能聘用的情况。
(三)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或提供虚假材料等情况,即取消聘用资格(资格初审过后被取消聘用资格者,不再办理报考费退费事宜)。
八、公示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毕节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医学全在.线www.med126.com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九、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我院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确定人事关系后,受聘人员必须服从医院工作安排。
十、纪律监督
招考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坚持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核程序、公开考核结果“三公开”制度,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的发生。
十一、联系方式
毕节市第三人民医院办公室:联系电话:0857-8930795
联系人:侬老师 周老师
毕节市第三人民医院
2014年2月24日
附件:招聘岗位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