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永定县公务员局及卫生局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合格参加考试的人员由永定县卫生局核发《准考证》。经审查不合格者,退还报名材料及考试费用。
(六)准考证发放另行通知。
五.招聘办法
(一)考察聘用
全日制医学类普通院校本科生,采取直接考察的方法招聘(具体方案另行制定),如同一岗位多人报名,按照在我县卫生医疗机构参加“三支一扶”等服务基层项目,服务期满人员优先;具备执业资格者优先;贫困生优先医.学全.在.线www.med126.com;优秀学生干部优先;本县生源优先;往届毕业生优先的原则顺序确定考察对象,如仍无法确定,则增加面试,未列入考察对象,愿意留在本县医疗机构就业的本科生,先列入编外人员管理,分批争取编制给予考察入编。
(二)考试招聘
1.岗位:医学类考察聘用后的空余岗位及非医学类岗位医学全在线网站www.med126.com。具体岗位将在报名结束后根据报名情况在“永定人事人才网”上发布。
2.考试内容:《综合基础知识》。主要内容为政治和经济基本理论、公共管理、法律基础、职业能力、职业道德、科技和人文常识、福建省情等,满分100分。笔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
3.考试时间:2014年3月22日上午9:00-11:00。
4.地点:另行通知。
5.考试时请携带准考证、身份证、2B铅笔等必需用品。
6.成绩查询:笔试成绩可于全省统一发布后登录“永定人事人才网”查询。
六.体检、考核和聘用
(一)体检
1.体检对象的确定:
(1)考察对象考察合格者直接进入体检;
(2)参加考试对象根据所报考岗位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按与招考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
(3)同岗位应聘人员成绩相同的,按照第一学历高者优先;具备执业资格者优先;贫困生优先;优秀学生干部优先;本县生源优先;往届毕业生优先的原则顺序确定进入体检对象;如仍无法区别的,则对成绩并列人员增加面试。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并从报考同一类岗位应聘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序递补。
2.体检标准:参照国家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3.体检的组织:体检由永定县卫生局统一组织,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二)考核
体检合格者由永定县卫生局组织考核。如有考核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者,按考试总成绩的排序依次递补。
考核对象为往届毕业生的,如个人人事档案在外地的,须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5个工作日内办理调档手续,并在发出调档函后20天内将个人人事档案转到县人才服务中心,逾期档案未转到的,视为自愿放弃考核资格。
考核对象为应届毕业生的,由招聘单位与其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或由县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出具调档函,考核对象应在规定时间内将个人毕业生档案转到县公务员局人才公共服务中心,逾期档案未转到的,视为自愿放弃考核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