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岗位指标以1:1的比列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工作参照《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淘汰,因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而空缺的指标根据该岗位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四)考核
考核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以综合考核为主。自愿放弃考核者,须在进入考核名单公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区卫生局提交书面申请。考核不合格者淘汰,因考核不合格或放弃考核而空缺的指标不再递补。
(五)公示、录用
(1)区卫生局根据考试、体检结果,将拟录用人员名单报经区人力社保局同意后,在北仑卫生网医.学全.在.线www.med126.com上公示7个工作日。
(2)在正式报到前对拟录用人员进行全面的资格审查,查阅其本人的真实档案,核实是否符合报考条件。
(3)拟录用人员在正式报到前被发现有弄虚作假和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一律取消录用资格。
(4)拟录用人员接到录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录用资格。
三、其他事项
1、拟录用人员正式录用后,须在二年内取得相应的执业(从业)资格,否则按区卫生局有关规定终止聘用合同。
2、拟录用人员凡属农业家庭户的,必须在试用期(见习期)或执行初期工资期间,办理农转非迁户手续;没有办理的,在试用期(见习期)或执行初期工资期满时,解除聘用合同。
四、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区卫生局、区人力社保局负责组织实施,区监察局负责监督。联系电话:0574—86783667,86783666(区卫生局),监督电话:0574--86780593(区人力社保局),0574—86782059(区卫生局监察室)。
五、本招聘简章由区卫生局负责解释。
北仑区人力社保局
北仑区卫生局
2014年3月4日
附件:
2、校医招聘计划表
3、报名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