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坛市卫生局2014年3月招聘简章
为建立科学、规范、公正的用人机制,优化卫生事业单位人员结构,提高卫技人员的整体素质,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11]46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医卫类工作人员149名,简章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详见附件医.学 全,在.线,提供www.med126.com。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8年3月19日至1996年3月20日期间出生)户籍不限。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临床(全科)、全科医学专业毕业生限报乡镇卫生院。
6、符合报考岗位所需的相关条件。
三、招聘程序
(一)公布简章
金坛市卫生局、金坛市人社局在相关网站发布招聘简章,引导和鼓励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参加招聘。
查询网站:金坛市卫生信息网、金坛市人事人才网、金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医学全在线www.med126.com、金坛市政府网、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
(二)报名事项
1、报名方式及时间、地点:
(1)报名方式: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2)报名时间:2014年3月19日—3月20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30)。
(3)报名地点:金坛市卫生进修学校(金城镇后阳街42号即后阳邮政局向西20米)。
2、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查
(1)考生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时,考生需填写《金坛市卫生系统事业单位招录考试报名登记表》(见附件医学 全在.线提供www.med126.com)。
(3)资格审查:
根据报名条件和岗位招聘要求,市卫生局和市人社局对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资格审查。
考生必须提供的材料:
①2014年应届毕业生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证、《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外省中专学历还需提供招生计划,已取得国家资格者除外;外省大专及以上学历和军队院校毕业学历毕业后需提供学历认证报告;本省毕业的考生所毕业的院校和所学专业必须符合江苏省教育厅、卫生厅《关于公布我省举办卫生类专业学校及专业目录的通知》苏卫科教【2006】37号文件规定的范围,37号文之后若有增加的学校专业,请提供省教育厅的批文或是招生计划);
往届毕业生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户籍证明、市人才服务中心的人事代理手续(外省中专学历还需提供招生计划,已取得国家资格者除外;外省大专及以上学历和军队院校毕业学历需提供学历认证报告;本省毕业的考生所毕业的院校和所学专业必须符合江苏省教育厅、卫生厅《关于公布我省举办卫生类专业学校及专业目录的通知》苏卫科教【2006】37号文件规定的范围,37号文之后若有增加的学校专业,请提供省教育厅的批文或是招生计划;自考、成教、远程等学历考生需提供所报考专业的国家执业资格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