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考试。考试采取面试的方式。面试由县卫生局组织,考场统一设在丹城城区。考生凭准考证、身份证进入考场。面试满分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若成绩相等,再进行加试,依次类推。面试主要测试招聘职位所需的专业知识。面试时间定于3月20日。
(三)体检、考察。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各招聘指标1:1的比例组织体检。体检合格者入围考察,考察工作由县卫生局组织实施。体检和考察标准及程序参照录用公务员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时间3月21日。
(四)公示、录用。在考察合格的基础上,按各单位招聘职位指标数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录用人员。拟录用人员名单在象山人才网和象山卫生网医学全在线网站www.med126.com公示7个工作日,同时公布举报电话。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不影响录用的,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录用手续。
三、其他事项
1.本次招考实施过程有关情况及拟录用人员公示信息均在象山卫生网发布。
2.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或被发现不符合报考录用资格条件的取消录用资格。
3.如体检、考察过程中出现职位空缺的,在报考该职位的合格人员中按从高分到低分递补。但自拟录用人员办理录用手续之日起出现的职位空缺,均不予递补。
4.新录用人员按照《浙江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试行细则》实行聘用制,签订聘用合同和岗位聘任合同,并实行六个月的试用期(应届毕业生实行一年的见习期)。试用期(见习期)满后,经考核不合格的,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取消录用资格。经考核合格的,聘用在公告明确的相应岗位等级上,并在新一轮岗位设置前不予调整岗位等级。
5.新录用的毕业生须按县卫生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的补充意见》(象卫党[2008]21号)文件精神医.学.全.在.线www.med126.com,在规定期限内获得相应的执业或职称资格证书,不能获得的,按该文件精神办理。
6.拟录用人员凡属农业家庭户的,必须在试用期(见习期)或执行初期工资期间,办理农转非迁户手续;没有办理的,在试用期(见习期)或执行初期工资期满时,解除聘用合同。
7.本次招聘录用工作受县人力社保局和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监督电话:65796632(县人力社保局),投诉举报电话:65725951(纪委执法监察室)。
8.未尽事宜由县卫生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74-65778090、65763924。
象山县卫生局
象山县残疾人联合会
2014年3月6日
附件1:招聘计划表
附件2:报名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