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3月广州市荔湾区卫生局招聘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卫生队伍,增强综合竞争力,促进荔湾区卫生事业的发展,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2009年广东省人民政府第139号令)、《广州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问答(一)、(二)》相关规定,特向社会公开招聘荔湾区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广州市荔湾区是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授予首批“全国有中医药特色社区卫生服务示范区”。近年来,我区卫生系统坚持为人民健康服务的宗旨,以保障人民健康为中心,坚定不移地实施“科技兴医”、“中医强区”战略,全力推进特色专科品牌建设和中医“三名”(名医、名科、名院)建设,有效地促进我区卫生事业又好又快发展,临床科研水平位于广州市区级单位前列。
二、招聘单位、招聘岗位和数量
2014年广州市荔湾区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00名,分别是:广医荔湾医院20名、区人民医院10名、区妇幼保健院10名、区中医医院10名、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共50名。详见《2014年广州市荔湾区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医.学 全,在.线,提供www.med126.com。登录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和广州荔湾查看。
三、应聘人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身体健康;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条件、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医学全在线www.med126.com;
5、非广州市常住户口的人员及其配偶(含增城、从化)应符合《广州市人口准入基本条件》中的“人才引进类准入人员的人口准入基本条件”的相关要求;
6、已取得省外专业技术资格的省外报考人员应按《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广州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问答(二)的通知》(穗人社发[2014]2号)第2点相关规定办理专业技术岗位的聘用。
(二)具体条件
1、应聘广医荔湾医院、荔湾区人民医院、荔湾区妇幼保健院、荔湾区中医医院岗位的应具有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或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工程技术人员和护理人员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护理人员须取得护士执业资格)。
2、应聘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师岗位的应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其中本科学历、学士学位的须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应聘护理岗位的,应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并取得护士执业资格。
3、应聘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财务岗位的应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且取得助理会计师及以上职称资格和会计从业人员资格证医.学.全.在.线www.med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