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考察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精神,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撰写考察材料并确定考察结果。
(七)确定拟聘人员、公示
体检和考试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同时在东莞市人力资源政务信息网医学全在.线www.med126.com和东莞市卫生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八)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无异议的为聘用人员,经市人力资源局核准后,由用人单位按有关规定与聘用人员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受聘人员设三个月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其他事项
应聘人员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考试资格或者聘用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伪造、涂改有关证件、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骗取应聘资格的;
(二)应聘人员在考核、体检等过程中作弊的;
(三)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四)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五)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联系方式:东莞市卫生局人事科,电话:23281199)
东莞市卫生局
2014年3月20日
附件:
1、招聘岗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