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待遇及管理
按有关规定进入事业编制,享受事业单位同类人员待遇;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三年内一年一签。严格执行试用期制度和卫生行业执业准入制度,试用期(1年)满经用人单位考核不合格或在三年(2个考试周期)内未取得执业资格(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由用人单位解聘,自谋职业。
五、有关要求
1.现场招聘工作由县纪委、人社局、卫生局和用人单位共同组织医学全在线网站www.med126.com。
2.整个招聘工作严格执行有关纪律,公开公正,阳光操作,并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如应聘人员提供虚假证件,一经发现取消聘用资格。
六、联系电话
县卫生局办公室:唐云0515-86212139;
县人民医院人力资源科:曾亚梅0515-86228040;
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办公室:董广东0515-86213764;
县第二人民医院人事科:刘韶韶13962030278;
县第三人民医院办公室:王宏宽18862059888。
本简章由江苏省建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江苏省建湖县卫生局负责解释。
建湖县卫生局
2014年3月28日
附件:招聘计划及报名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