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台市人民医院2014年4月招聘通知
经研究决定,东台市人民医院公开招聘优秀临床医学人才,现将有关公开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东台市人民医院临床类专业技术人员3人。
二、应聘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身体健康。
2、具备临床医学相应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医.学 全,在.线,提供www.med126.com。其中本科学历的,在一级及以上医疗机构至少工作3年;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的,在一级及以上医疗机构至少工作2年。年龄要求为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年龄在40周岁以内(1974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在45周岁以内(1969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在48周岁以内(1966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上应聘对象均不含我市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
3、户籍不限。
三、报名办法
报名时间:从公告发布起至招聘人数满额为止。
报名地点:东台市人民医院新门诊楼9楼院办公室(市康复西路2号)。
报名人员必须仔细阅读招聘公告,真实、准确、完整地提交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执业医师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工作证明和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填写《公开招聘东台市人民医院优秀临床医学人才报名表》(一式两份)医学全在线www.med126.com。
联系电话:0515-85212398,85253806。
传真号码:0515-85212398
联系人:黄家立
四、招聘方法
1、考核
考核由专家组对应聘人员进行面试测评,考核主要内容为相关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实行百分制,考核合格分数线为60分。考核根据报名情况每月组织一次。
2、体检、政审
如应聘人数超过招聘人数,则在考核合格人员中,根据考核成绩按招聘人数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政审人选。如应聘人数少于招聘人数,则考核合格人员直接参加体检、政审。
体检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政审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情况。遇有体检、政审不合格的,按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
3、聘用待遇
拟聘用人员公示7天,无异议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新聘人员实行试用期管理,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享受事业单位同等人员待遇。
五、组织与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聘纪律,严格秉公办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应聘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一经发现查实,即取消应聘人员的聘用资格,同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招聘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局统一组织实施。监督电话:89560712。
东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东台市卫生局
2014年4月15日
附件:报名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