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聘人员在规定的资格审查时间内未向招聘单位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因资料准备不充分影响资格审查的,责任自负。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产生的空缺,可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三、考试内容和方法
(一)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根据招聘岗位需求,笔试科目为医疗类(C),主要考相关专业基础知识。医疗类(C)分临床医学、护理学、药学、预防医学、儿科学、医学检验、医学影像学、中医学、麻醉学、口腔医学等专业。
笔试考一科,不指定教材。
笔试时间:2014年5月10日9:00-11:00
笔试采取百分制计分。根据招聘岗位和考试情况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进入面试人员的实有人数确定。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
(二)面试
面试工作由青岛开发区考试中心严格按照《青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工作规程》(青人办发〔2009〕146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青人社发〔2011〕29号)组织实施。面试方案与笔试成绩同步在青岛开发区政务网公布。有关面试具体事宜,届时详见青岛开发区政务网公布的面试工作有关通知。
根据招聘岗位的需求和特点,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技能测试”方式。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评考生的综合素质,主要测评考生的综合分析能力医.学全.在.线网站www.med126.com、组织协调能力、反应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方面的素质。技能测试主要考察考生岗位技能水平及专业知识应用等能力。面试成绩于面试结束当天在青岛开发区政务网公布。面试收费标准为每人70元。
四、成绩核算
按照笔试成绩占50%,结构化面试成绩占20%,技能测试成绩占30%,百分制加权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分,并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五、考核体检
根据总成绩,分招聘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1:1.2比例确定考核体检人员并依次等额组织体检、考核。未达到1:3面试比例的,进入考核体检范围人员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如1个录用计划中出现两名以上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确定进入考核体检人员(如笔试、面试成绩都相同,则加试笔试)。招聘单位负责按有关规定对拟聘用人员组织考核和体检。对放弃考核体检资格或考核、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批准,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核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
体检、考核工作按《青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暂行)》(青人发[2006]7号)等规定执行。体检时,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体检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有关事宜另行通知。
六、聘用
对考试和考核体检合格人员,经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连同资格审查、考试、考核体检等原始材料,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经审核后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双方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聘用合同的签订和执行按《青岛市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七、纪律
公开招聘将实行全程监督,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要严格按照招聘简章医学全在.线www.med126.com、面试方案及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如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反公开招聘考试纪律的行为,一经查实,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考生提供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如发现录用人员提供虚假证明和信息,取消聘用资格,责任自负。
八、有关说明
1、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招聘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聘用人员必须服从统一分配。
2、取消或核减计划、现场资格审查、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方案、面试成绩、体检、考核和拟录用人员名单公示等事宜均在青岛开发区政务网予以公布。有关笔试信息请考生及时关注报名网站。
本简章解释权属青岛开发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其他未尽事宜由青岛开发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负责解答。
政策咨询电话:0532—86989291
监督电话:0532-86988557
网上报考技术咨询电话:15588683585
一般在工作日的9:00—11:30,13:30—17:30接听电话。
青岛开发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4年4月
附件:招聘岗位计划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