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宁市第四人民医院2014年招聘硕士简章
为加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加快卫生事业发展,根据《海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海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等规定,结合单位用人需求,现就海宁市第四人民医院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卫技人员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卫技人员2名如下:
招聘单位 | 招聘岗位 | 招聘计划数 | 专业要求 | 学历要求 | 学位要求 | 备 注 |
海宁市第四人民医院 | 精神科 | 1 | 应用心理学 | 硕士及以上 | 硕士及以上 | 取得执业医师资格 |
精神科 | 1 | 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应用心理学 | 硕士及以上 | 硕士及以 |
二、招聘条件医学 全在.线提供www.med126.com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卫生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身体健康;
(二)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等要求;
(三)年龄18~40周岁(1973年5月5日至1996年5月5日期间出生)。
(四)户籍不限。
在编在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通过招聘已被确定聘用为事业编制的人员报考时必须取得单位同意。
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14年应届毕业生不能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根据《浙江省人事考试考务工作规程(试行)》(浙人社发〔2011〕79号),在近2年内人事考试过程中被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弄虚作假行为的人员,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08〕58号),属于第十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宜参加本次公开招聘活动。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与招聘单位有《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第三十条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
三、报名事项
(一)报名时间:2014年5月 5 日-7日(上午8:30-11:00,下午1:30-4:00)
(二)报名地点:海宁市第四人民医院人事科(海宁市盐官镇人民路113号)
(三)联系电话:18006619760 联系人:朱女士
(四)电子邮箱:631345395@qq.com
四、招聘程序及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