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分别按招聘职位计划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招聘计划在4个及以上的职位按1:2的比例确定);而后,根据笔试、面试成绩分别按30%、40%折合相加进行排名,分别按招聘职位计划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技能考试对象(招聘计划在4个及以上的职位按1:1.5的比例确定)。若出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技能考试对象。考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技能考试成绩各占30%、40%、30%的比例折合成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若总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高的排名在前。
(三)考试工作由舟山医院负责组织实施。
七、体检和考察
考试结束后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职位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和相关执业注册体检标准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考察标准按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考察结果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考察不合格者不得聘用。
如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的,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和考察工作由舟山医院负责实施。
八、公示及聘用
(一)经考察合格人员,按职位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和舟山医院网医学全在线www.med126.com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填写《舟山市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审核表》,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对象公示后,聘用对象在规定时间内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2014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不能在2014年9月30日前取得报考职位规定的学历、学位等证书的,均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对象公示后,均不再递补。
(二)聘用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
(三)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做到客观、公平、公正。
(四)报考人员对本招聘公告有异议的,可在公布之日起7日内向舟山医院反映,以便及时酌情纠正。
(五)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舟山医院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80—2292528、2292522,监督电话:0580-2292526。
舟山医院
2014年4月28日
附件:
1.招聘岗位计划
2.报名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