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体检和考察
根据有效招聘岗位数与应聘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员。若总成绩相同,则专业知识成绩高者优先;若仍相同的,以高学历者优先;若学历相同的,有执业资格证者优先;若学历、执业资格相同,以工作年限、执业年限长者依次优先。如以上原则还不能区分,加试予以确定(递补、选岗程序如遇成绩并列情况按此规定执行)。
报考同一岗位实际参加笔试人数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数的,入围体检、考察环节的人员笔试合成成绩须达到60分以上(含60分)。
体检工作在县级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等规定组织实施。招聘单位或者体检对象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按照规定进行复检。参加体检人员按体检项目据实缴纳体检费。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和是否有计划生育、社会治安“一票否决”等方面的情况。
因应聘人员考察或体检不符合要求;拟聘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人员自愿放弃聘用(含书面承诺放弃选岗的);拟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报到等情形而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可按规定程序和时限,依据应聘者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五)选岗
报考016岗位、017岗位、018岗位的,经体检考察合格后,由相应岗位应聘者依次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在所报考岗位自行选岗。选岗前须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通知报考同一专业类别考生在规定时间到达指定的地点集中,按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由其选择岗位(限选一次),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依据该招聘专业类别资格条件现场逐人审核确认。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选岗的,视为自动放弃。
(六)公示和聘用
对体检和考察合格人员,经县公开招聘卫生系统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岳西人社网及相关网站医学全在线网站www.med126.com上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2014年应届毕业生待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后办理聘用手续。2014年9月30日前不能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或原件与证明材料不一致的,取消聘用资格。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五、组织领导与纪律监督
为加强领导,确保本次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成立岳西县公开招聘卫生系统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对招聘工作实行统一领导与组织实施。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公开招聘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
整个招聘工作由县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咨询电话:县卫生局0556-2181767
县人社局0556-2188052
监督电话:县监察局0556-2182166
岳西县公开招聘卫生系统专业技术人员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5月13日
附件:
1、招聘岗位信息表
2、报名资格审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