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5月重庆渝中区卫生局招考工作人员简章
为促进我区卫生事业发展,进一步优化医疗人员队伍结构,全面提升医疗水平,根据《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市委组织部和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和《渝中区卫生事业单位引进(招聘)工作人员的意见》(中区卫发〔2004〕74号)相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经市人力社保局核准,现面向重庆市卫生事业单位引进优秀专业技术人才。
一、引进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引进名额
本次面向重庆市卫生事业单位引进5名专业技术人员,见下表:医.学 全在.线提供www.med126.com
招聘单位 | 单位性质 | 岗位名称 | 引进名额 | 引进条件 | ||
学历(学位) | 专业 | 其他要求 | ||||
渝中区卫生局下属卫生事业单位(七星岗、望龙门、大溪沟、菜园坝、上清寺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财政差额拨款事业单位 | 社区医师 | 5 | 国民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 | 临床医学类、中医学类;医学技术类;中西医结合类。 | 取得中级及以上职称 |
三、引进范围和对象
(一)本次引进面向重庆市卫生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在岗专业技术人员,凡符合引进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二)以下人员不属于引进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五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现役军人;本区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符合事业单位人员回避要求和审批机关确认的其它条件。
四、引进条件医学 全在.线提供www.med126.com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品行端正,未受任何处分;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道德素质,热爱卫生事业;
(三)自愿在渝中区卫生事业单位工作5年以上;
(四)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即1978年5月26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国民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和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具有硕士学位的,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73年5月26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即1968年5月26日及以后出生);
(五)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