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本岗位应聘人员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考核人员。若出现面试成绩并列且不能确定拟录(聘)用人员的岗位,由曲靖市卫生局重新组织面试成绩并列者进行第二轮面试,以第二轮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为拟录(聘)用人员。确定拟录(聘)用人员后,由曲靖市卫生局组织对拟录(聘)用人员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实作能力、工作实绩情况等进行考核,并写出书面考核材料。
(二)体检
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原曲靖市人事局、曲靖市卫生局《转发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及操作手册的通知》(曲市人〔2010〕26号)文件执行医学全在线网站www.med126.com。由曲靖市卫生局组织到指定的市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孕产妇在孕产期可以延期体检),体检结果须附胸片及结论。用人单位和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时,允许提出复检要求。复检要求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由曲靖市卫生局组织到市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考生自行到医院进行体检的,体检结果不予认可。
因应聘人员考核、体检不合格产生的空缺岗位,从本岗位应聘人员中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只递补一次。递补人员由曲靖市卫生局通过规定网站向社会进行公示,并向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送递补情况说明。
九、录(聘)用手续办理程序及时限要求
(一)曲靖市卫生局根据考生面试、考核、体检结果按1:1比例确定拟录(聘)用人员,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在规定网站医学全在线www.med126.com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7个工作日,节假日顺延)。
(二)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录(聘)用人员,由曲靖市卫生局提出书面拟录(聘)用意见报送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审核后办理录(聘)用手续。
(三)在办理录(聘)用手续阶段,因个人原因放弃录(聘)用资格的报考人员,必须在办理录(聘)用手续前,向曲靖市卫生局提交《曲靖市201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自愿放弃录(聘)用资格申请表》,否则按违反考录纪律人员处理,5年内禁止参加曲靖市行政区域内的招聘考试。由于应聘人员自愿(自动)放弃录(聘)用资格或公示期间反映有不宜录(聘)用情形造成岗位空缺的,从本岗位应聘人员中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只递补一次,递补人员由曲靖市卫生局在规定网站上进行公示,并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送放弃和递补情况说明。
(四)2014年毕业的应届毕业生,若确定为拟录(聘)用人员,则必须在2014年7月31日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毕业证及学位证等证件原件,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录(聘)用资格,产生的空缺岗位,不再进行递补。
(五)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非在职人员被录(聘)用的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十、纪律和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由市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聘过程进行全程监督。
(二)本次招聘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2〕35号)有关规定实行公务回避医学全在线www.med126.com。对违反纪律的工作人员按照国家人事部令第六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处理。
(三)对填报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证件、证明材料报名的考生,一经查实,视情节轻重,在公开考试招聘的任何阶段均可由招聘主管机关取消报名资格、面试资格或录(聘)用资格,5年内禁止参加曲靖市行政区域内的招聘考试。涉及伪、变造证件、证明材料、印章的人员,交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四)对自愿放弃资格复审、面试或录(聘)用资格而未按规定提交自愿放弃申请的考生(存在不可预见因素除外),5年内禁止参加曲靖市行政区域内的招聘考试。
(五)对考试作弊或找人替考的考生,将按禁考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六)曲靖市纪检监察部门和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等相关部门对整个公开招聘工作进行监督,受理群众的举报,并按规定的管理权限及时处理。整个公开招聘考试工作必须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的监督。
十一、本公告由曲靖市卫生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曲靖市卫生局人事科:0874-3122953
监督电话:曲靖市纪委派出第五纪工委:0874—3128031曲靖市卫生局纪检室:0874—3135421
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74—8967947、8967925
曲靖市卫生局
2014年5月26日
附件1:招聘研究生计划表
附件2:报名登记表
附件3:资格复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