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指报名成功且已缴纳了笔试考务费)之比原则上不低于1∶3(确因报名人数少,可放宽至1∶2),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相应调减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招聘岗位。招聘岗位调减或取消情况将于2014年6月13日通过郫县公众信息网公告。招聘岗位被取消但已缴费的报名人员,可于2014年6月27日前的工作日内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到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退回本人笔试考务费,逾期不再受理。
(2)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定于2014年6月21日。具体笔试时间、地点以网上下载打印的《准考证》为准。
(3)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医学基础知识》。笔试成绩(百分制)分别按照笔试科目各占50%比例计算(分数折合时有小数点的,四舍五入后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4)笔试时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
(5)成绩公布:笔试成绩于2014年7月4日在成都人事考试网医学全在.线www.med126.com和郫县公众信息网公布。
缺考笔试科目或笔试成绩为0分的报考者,视作自动放弃本次报考资格。
(6)进入核对校验原件人员的确定,根据笔试成绩按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确因笔试参考人数少,不能达到上述比例的,按实际参加笔试的人数确定)。进入核对校验原件人员名单、核对校验原件时间及地点与笔试成绩一起公布。
2.核对校验原件
核对校验原件在领取面试通知书时进行。进入核对校验原件的人员应提供以下材料:
(1)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3)报考岗位要求的其它原件和复印件;
(4)近期免冠一寸彩照两张;
此外还须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往届生提供个人档案保管地人才交流中心出具的档案存放证明材料原件;
(2)应届生提供毕业证书或加盖学校鲜章的成绩单及推荐书;
(3)在编在职报考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原件。
(4)报考志愿者岗位的提供①志愿者计划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②服务地县级以上项目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内容包括确为志愿者、所属项目计划、服务的单位、协议服务期的年限、服务期是否已满、考核结果、未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
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人员方可领取面试通知书。对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人员取消其面试资格,逾期未按公告要求参加核对校验原件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因核对校验原件不合格或逾期未参加核对校验原件而产生的空缺,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人员名单及相关事宜,于核对校验原件结束的次日在郫县公众信息网公布。再次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
3.面试
核对校验原件合格的应聘人员参加面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