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鲁价费函[2008]13号文件规定,笔试考务费收取标准为每人40元。特困大学生免缴考务费。免缴考务费的应聘人员,须携带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或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卡》(原件和复印件)办理免缴考务费审核确认手续。
2、面试。笔试成绩公布后,根据招聘岗位和考试情况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达不到1:3比例的岗位,经区事业单位招聘主管机关研究并报市主管部门同意后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主要测评卫生专业知识。
按照有关规定,进入面试人员按每人70元标准缴纳考务费,特困大学生免缴考务费。
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各按50%计入个人总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核范围人选。拟确定为体检考核人员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对面试形不成竞争的招聘岗位,拟确定为体检考核人选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其他岗位达到规定面试人数比例的岗位体检考核人选的面试最低成绩。同一招聘岗位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笔试、面试成绩都相同的,通过加试的办法确定体检考核人选。
(三)考核体检
统一组织体检。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执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考核工作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主要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同时对其资格进行再次审核。对放弃体检、考核资格或体检、考核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本岗位面试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核合格的,确定为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莱城区人民政府网医.学全.在.线网站www.med126.com、莱城区卫生信息网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批。对经公示有严重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四、其他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全程监督。
莱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莱城区卫生局
2014年5月29日
附件:
1、招聘岗位汇总表
2、报名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