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个人携带资料: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资格证书、职称证书、工作经历证明(合同、社保缴纳证明等)及获奖证书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另附近期2寸照片一张);对通过电子邮件方式报考人员,请将上述资料发送邮件至宿迁市卫生人才服务中心邮箱(sqswsrczx@126.com)。
经审查,对不能按上述要求按时提供所有有效证件材料原件的、网上提供虚假信息的或资格复审不合格、考生放弃资格复审的,取消资格。经复审符合岗位条件的现场或电子邮件发放《面试通知书》。
(四)面试
1、面试由市人社局、市卫生局共同组织实施。
2、面试时间和地点:面试时间另行通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3、面试主要考量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岗位匹配能力等,以拟引进岗位专业要求相关的知识医学.全在.线www.med126.com、技能为主。面试成绩为百分制,60分为合格线。
(五)体检和考察
1、根据面试情况,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到指定体检地点集中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家人社部、卫生部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2、体检合格人员由市卫生局组织考察,考察参照《江苏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2014版)执行。
3、因体检、考察或政审不合格或考生主动放弃考察、聘用资格而出现缺额的,在本岗位参加的人员中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1、公示。由招聘单位根据考试、体检、考核结果,提出拟聘用人员名单,经审核后,在一定范围内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
2、聘用。对公示无异议的,市卫生局组织填写《宿迁市事业单位聘用工作人员审批表》(一式三份)报市人社局审批,办理人事关系接转手续。新录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限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
四、纪律与监督
医学全在线网站www.med126.com提醒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严格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坚持规定的程序、条件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公开招引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对违反纪律或工作失职失误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五、其它
报名者须对照本简章规定的招聘条件如实申报,在整个招聘过程中,一经发现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则取消应聘资格,责任自负。报名者一旦被录用,须按《录用通知》规定时间及时报到,如与原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均由本人负责协商解决。
六、本简章由宿迁市人社局、宿迁市卫生局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
0527—84359151(宿迁市纪委派驻宿迁市人社局纪检组);
0527—84389317(宿迁市纪委派驻宿迁市卫生局纪检组)。
宿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宿迁市卫生局
2014年6月
附件:
3、信息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