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考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报考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与考核范围的人员。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2、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关于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合格者,对考生的资格条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
(四)公示、职位选择
1、根据考试总成绩、体检结果、考核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实行医.学全.在.线网站www.med126.com公示,公示期为7天。
2、公示无异议后,由高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出拟聘用通知。拟聘用人员接到通知后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参加职位选择。超过规定时间不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3、根据考试总成绩,拟聘用人员按报考岗位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工作单位。
4、因故放弃体检、考核、职位选择或体检、考核不合格出现职位空缺可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拟聘用人员公示后不再进行递补。
(五)聘用待遇
医.学.全.在.线www.med126.com提醒由聘用单位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并填写《事业单位招聘人员登记表》,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占用人单位事业编制,执行事业单位工资标准。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聘用人员在高密所聘用单位服务期限不得少于5年。
三、其他事项
整个招聘工作由中共高密市委组织部、高密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高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高密市卫生局共同组织实施,高密市纪检、监察机关全程监督。招聘工作实行公开化、透明化,考试结果及时对外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如发现有违反招考工作程序和纪律的现象,将取消有关考生的录取资格,并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应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相关招聘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咨询电话:0536—2128507
本《简章》由高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中共高密市委组织部
高密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高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高密市卫生局
2014年5月28日
附件:招聘岗位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