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人员纳入用人单位事业编制,采取聘用方式管理,单位事业编满编时,经市机构编制管理部门、财政部门同意,采取核定过渡编制方式先调放,待单位自然减员时冲销过渡编制。
(二)招聘人员享受安家补助费。主任医师享受安家补助费15万元,副主任医师享受安家补助费10万元。招聘人员与用人单位必须签约在我市工作5年以上,安家补助费分五年等额发放。
招聘人员与用人单位签约后,由单位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根据考核情况按年实施补助。安家费补助资金从市人才资源开发专项资金中列支。如人才专项资金不足,由市人才办申请追加预算资金。
(三)招聘人员优先享受购买保障性住房。被聘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工作满一年后,年度考核合格者可享受优先购买保障性住房政策。购房后,如在我市工作未满10年,将折价收回住房。如在我市购房的,凭房产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可向市人才办申请,经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可一次性拨付安家补助费。
(四)招聘人员的配偶、子女可在我市落户。招聘人员配偶属国家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或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人员(副处级以下),在政策许可条件下,可采取对等调动到我市工作;随迁子女,属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可按就近入学原则,选择在居住地或父母工作地区内公办学校就读,属高中段学生,可根据本人意愿和学习基础,由市相关部门安排就学。
七、其他事项
本次人才招聘工作指定信息发布网站为琼海市人民政府网,有关信息和工作安排以上述网站医学.全在.线www.med126.com发布为准,请报名人员密切关注,并确认本人所留通讯方式保持通畅。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琼海市人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决定并解释。
咨询电话:0898-62931936
联系人:符宵铭
琼海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6月11日
附件:
1、招聘岗位计划
2、报名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