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常州市新北区卫生局招聘公告
为更好地选拔优秀人才,优化和充实卫生专业技术人才队伍,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11〕46号)和《关于规范我省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实施意见》(苏卫人〔2014〕10号)精神,经市人社局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生类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计划
本次共招聘卫生类专业技术人员34名。采用按岗位报名、统一考试、择优录用的方式进行。具体岗位设置见附件医.学 全在.线提供www.med126.com。
三、招聘对象
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及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社会人员,户籍不限。
四、基本条件
1.具有较高的政治思想素质,品行端正,遵纪守法,热爱医疗卫生事业;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8年7月7日以后出生),部分岗位年龄要求的详见岗位简介表;
3.2012年及以前的毕业生须取得相应专业执业资格或专业技术资格(不含乡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执业范围与招聘岗位相符。报考护士岗位的2013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须取得护士执业资格证书;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拟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形式: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2.报名时间:7月5日至7月7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5:30)。逾期不办理报考登记手续。
3.报名地点:常州市新北区社会事业局(常州市新北区衡山路8号新北区政府5楼,市内乘B10、B13、19路至新北区政府站下)。
4.报名时需提供的材料:
(1)常州市新北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生类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附件医.学 全,在.线,提供www.med126.com)。
(2)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身份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其中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出示时间可推迟到7月20日,但报名时必须出具承诺书(见附件)。
(3)2013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其中护理专业还需提供护士执业资格证书。
(4)2012年及以前的毕业生: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执业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
所有证书必须出示原件,同时提供1份复印件。原件经报名审核后退回,复印件留存。1寸彩色证件照2张,1张贴报名表,1张制作准考证时用(背面写上姓名、报考岗位)。
5.其他注意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