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核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成立考核小组,每组由2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具体负责考核工作。考核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全面了解被考核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对考核对象进行资格复审。如经考核不合格或发现在应聘过程中有弄虚作假等违反本招聘简章规定的行为,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考核小组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核对象,并写出书面考核意见。国家对招聘岗位考核标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体检、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对体检、考核不合格或弃权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体检考核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如体检、考核均合格,则不再对其他进入体检考核范围的人员进行体检、考核。
六、聘用
经体检、考核合格的人员,在莱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医学全在线网站www.med126.com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组织上根据报考岗位及本人情况分配到相关事业单位。公示不合格、未及时报到、不服从分配的,取消聘用资格,由此造成的岗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受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进入人才市场自主择业。
七、其他
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要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要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文件和本招聘简章规定执行,如发现违纪违规行为,招聘主管机关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有关规定处理。应聘人员在招聘过程中,不服从招聘部门正常工作安排、无理取闹、扰乱正常招聘工作秩序的,招聘主管机关取消其本次聘用(考试)资格,并可根据实际情况,给予5年内不得报考莱阳市事业单位的处理。
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无关。
咨询电话:卫生类:0535-7286793;
教育类:0535-7269935;
综合类:0535-3365512。
监督电话:0535-3365513。
公告、公示网站:莱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莱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6月24日
附件:招聘职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