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管理人员职位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申论,其中公共基础知识50%,申论50%,分值100分。
(二)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考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如进入面试人选最后一名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乡镇卫生院、妇保院的临床、护理、药学、检验职位按照报考职位进行相应专业的技能操作,分值100分。其他职位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谈。面试(技能操作)时间与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
面试(技能操作)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技能操作)成绩占40%的比例合成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职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考试综合成绩相同的,按专业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如体检不合格的,则根据考试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递补次数不得超过2次。
体检工作按人社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
体检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医学全在线网站www.med126.com公示期间提出复检。复检原则只进行一次,并以复检结论为准。凡不参加体检或在体检中弄虚作假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按1:1的比例确定考核对象,考核工作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国公局[2011]3号)的规定执行。
八、公示和聘用
对经考试、体检、考核合格人员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所在工作单位或毕业院校,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天。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九、其它事项
本次公开招聘的未尽事宜由会同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相关政策由会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8823453。
中共会同县委组织部
会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7月2日
附件:招聘岗位计划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