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结束后,在考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考试成绩,按相应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核对象。
六、公示及聘用
体检及考核均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人选,并在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医学全在线网站www.med126.com及本单位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无异议的,在公示结束后,办理相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拟聘用人员逾期不能报到的,或应届毕业生未能在2014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证书的,或被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咨询电话:0571-87823103联系人:汪女士、吴女士
杭州市第三人民医院
2014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