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现实表现、遵纪守法及家庭社会关系等方面的情况,考察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按规定时间上报各县(市)人社部门,由各县(市)人社部门汇总后统一报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七)公示
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于2014年11月3日-11月9日在和田信息网网站和地、县(市)人社局公告栏医学全在线网站www.med126.com公示。
(八)聘用
1、拟聘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由地区人社局会同业务主管部门审核无误后,各用人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同时报送地区人社局进行合同鉴证。
2、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般为6-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
事业单位新聘人员全部实行聘用制,签订聘用合同,进行岗位管理。聘用合同期限为5年,在服务期内不得参加其他招考。如需报考,必先解除聘用合同,方能报考。外地州考入和田的考生在聘用合同期限内不准跨地区调动。
(九)培训
新招聘人员必须参加由地区人社局统一组织的岗前培训。
四、监督及其他要求
请各县(市)人社局根据简章精神,认真做好宣传工作,积极组织考生参加报名。为确保招聘工作公平、公正、公开,地区、县(市)纪检监察机关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检查指导。
参与招聘工作的考官及工作人员,与报考人员之间有利害关系及血缘关系的,实行公务回避。对违反规定的要严肃查处,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违反规定的报考人,视情节轻重,取消其考试资格,已被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相关事项医.学 全,在.线,提供www.med126.com
本《简章》所确定的时间、地点如有变化的,由和田地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另行通知。本《简章》由和田地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地区人社局事业科0903-2069240
地区人事考试中心0903-2069247
监督电话:
地区纪检委信访室0903-2023466
地区纪检委执法室0903-2037106
地区人社局纪检监察室0903-2069143
和田地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14年7月11日
附件1:相关问题的说明
附件2:招聘职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