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公示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公示。内容包括岗位名称,拟招聘人员姓名、现工作或学习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在灌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灌南县卫生局门户网站医.学全.在.线网站www.med126.com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名单有异议的,可以向考试组织单位、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提出,受理单位应及时处理。举报投诉电话:8-83696931、0518-83968833。
七、聘用办法及待遇
公示无异议的人员,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已与单位签订聘用或劳动合同的,须在被聘用公示期满后一周内提供与原单位解除聘用或劳动关系的证明,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聘用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聘用人员列入事业单位编制,享受国家规定的同类人员待遇;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本公告未尽事宜,由灌南县卫生局负责解释。
灌南县卫生局
2014年7月15日
附件:
1、招聘岗位计划
2、报名登记表
3、诚信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