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开考比例:岗位招聘人数与岗位应聘人数的比例按不低于1:2的原则开考。未达到规定比例,相应递减拟招聘职位数至规定比例(按照四舍五入计算);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占60%、面试占40%)。
2.笔试(满分100分):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笔试时间为2014年8月4日(星期一)上午9:00~11:00,笔试地点见《准考证》。参加笔试时请携带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
笔试成绩、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于2014年8月4日(星期一)中午13:30在医院办公楼2楼公示栏公布。面试时间为2014年8月4日(星期五)下午14:30,面试地点在医院办公楼2楼2会议室。
3.面试(满分100分)
根据基础分和笔试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若最后一名面试人选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面试。经确认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者,取消面试资格,其缺额在报考人员中按基础分和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员统一编号,不得透露自己的名字及其他信息。
(四)总成绩计算方式(满分102分)
1.基础分(满分2分)
在我院或其他三级甲等医院参加护理临床技能规范化培训一年以上,并取得《护理执业技能规范化培训证书》者加2分。
2.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基础分+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考试考核总成绩、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时间和地点将于面试结束后在医院办公楼2楼公示栏公布。
(五)体检
医学.全在.线www.med126.com提醒体检人选按拟招聘岗位人数,根据报考该岗位考生的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若最后一名考生考试考核总成绩出现并列,则以笔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体检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出现空缺时,在面试成绩达到60分以上考生中按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试岗
体检合格者,在所报考岗位(临床科室)试岗2周。
七、公示
试岗合格者,对拟招聘人员名单在院内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3天。
八、聘用和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招聘人员与医院签订劳动合同(编外),享受我院招聘护士待遇。试用期内或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及提供虚假材料的人员,取消聘用。
九、招聘纪律
为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招考工作顺利进行,切实做到公开、公平、公正,整个招聘过程由招聘监督小组监督招考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并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上级主管部门等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招聘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本简章由重庆市长寿区人民医院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咨询联系电话:人力资源部40401160护理部40403679
重庆市长寿区人民医院
2014年7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