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象山县卫生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根据《关于印发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甬政发〔2007〕10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医务人员3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范围、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范围
1.全国范围内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的临床医学专业毕业生;
2.具有宁波市户籍人员(以2014年8月13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
3.宁波市生源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4年应届医学类毕业生;
4.县红十字台胞医院、镇乡(街道)卫生院护理职位限象山生源的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2014年应届毕业生或具有象山户籍人员(以2014年8月13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
(二)成教类毕业生须取得相关执业(助理)医师、执业护士或职称资格证书医学 全在.线提供www.med126.com。
(三)报考护理、助产士职位人员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4年8月13日以后出生),具有相关执业资格的年龄放宽至35周岁以下(1979年8月13日以后出生);报考其他职位人员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9年8月13日以后出生)。
(四)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和招聘职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文化程度和业务能力,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
(五)各职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医学 全在.线提供www.med126.com。
二、招考工作程序及办法
(一)报名
本次报考采取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14年8月13日-8月14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县卫生局二楼会议室(象山县丹东街道塔山路39号)。
3.报名要求:报考人员下载并填写《象山县2014年第三次公开招聘医务人员报名表》(详见附件2,一式一份),并按要求携带以下材料到现场报名。携带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户口簿、执业或职称资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同一底版1寸彩色正面近照3张。每人限报一个职位,并接受资格审核,同时收取招聘考务费40元。
4.其中,临床医学职位招聘对象,如在报名规定期限内不能到现场报名,先把报名所需的资料复印件在8月14日前通过快件邮寄至卫生局组织人事科(地址:象山县丹东街道塔山路39号象山县卫生局组织人事科)或通过电子邮件方式传至卫生局邮箱(Email:nbxsws@163.com)接受资格初审,通过初审的人员由组织人事科通知参加笔试,本人于笔试前一天携带原件和复印件到卫生局组织人事科接受资格复审,如提供的原件与之前通过快件或邮件提供的资料相符者发给笔试准考证,不相符者将取消报名和考试资格。
5.注意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