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考试(笔试)、考核和体检。
(一)考试、考核
考试考核。考试考核由市卫生局组织,对符合报名条件的应聘人员,采取考试和临床实践技能操作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考试和临床实践技能操作考核各占50%。考试内容为医学基础知识及相关专业知识,临床实践技能操作考核内容为临床实践能力。以两项考试成绩的总和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拟招聘人员进行体检。若出现成绩并列者,则加试临床实践技能操作考核确定最终人员。考试考核时间另行通知。
(二)体检
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原曲靖市人事局、曲靖市卫生局《转发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及操作手册的通知》(曲市人〔2010〕26号)文件执行。由曲靖市卫生局指定的市级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孕产妇在孕产期可以延期体检),体检结果须附胸片及结论。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时,允许提出复检要求。复检要求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由个人支付。考生自行到医院进行体检的,体检结果不予认可。
因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产生的空缺岗位,从本岗位应聘人员中根据总和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只递补一次。
(三)岗位培训。经考试或考察合格拟聘用人员中没有参加过全科医学知识培训的医学全在线网站www.med126.com,市卫生局组织进行为期3个月的岗位培训。
(四)签订聘用劳动合同。特岗全科医生服务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与其签订聘用的劳动合同,合同中明确规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七、聘用手续的办理
1.曲靖市卫生局根据考试、考核、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规定网站进行公示。
2.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曲靖市卫生局与聘用人员签订服务协议,并报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备案,待4年服务期满后根据考核结果决定是否办理录(聘)用手续。
3.在办理招聘特设岗位全科医生备案阶段,因个人原因放弃的,必须在公示前向曲靖市卫生局提交《曲靖市2014年公开招聘特岗全科医生自愿放弃聘用资格申请表》,否则按违反考录纪律人员处理,五年内禁止参加曲靖市行政区域内的招聘考试。由于应聘人员自愿(自动)放弃聘用或公示期间反映有不宜聘用情形造成岗位空缺的,从本岗位应聘人员中根据考试考核总和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只递补一次。
4.特岗全科医生服务期为4年,上岗前必须注册为全科医师或者全科助理医师。服务前已注册过执业范围但未含全科医学专业的,可以申请在执业证书的执业范围内加注全科医学专业。
5.公开招聘的特岗全科医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到相应的县卫生局报到并及时派遣到所报考岗位的乡镇卫生院工作。4年服务期内,特岗全科医生薪酬待遇标准按照《曲靖市卫生局曲靖市财政局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曲靖市医改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曲靖市全科医生特设岗位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曲卫字〔2014〕238号)文件执行。
6.公开招聘的特岗全科医生4年服务期内与服务单位签订劳动合同。4年服务期满且连续4年考核合格的(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卫生局和所在乡镇卫生院进行考核),录(聘)用为乡镇卫生院在职在编人员(属公立医疗机构的编制内人员除外)。考核不合格者直接终止聘用合同。
八、纪律和监督
1.本次公开招聘全科医生特设岗位工作医学全在线www.med126.com,由曲靖市纪检监察部门进行全程监督。
2.本次招聘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2〕35号)有关规定实行公务回避。对违反纪律的工作人员按照国家人事部令第六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处理。
3.对填报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证件、证明材料报名的考生,一经查实,视情节轻重,在公开招聘的任何阶段均可取消报名、考试和录(聘)用资格,五年内禁止参加曲靖市行政区域内的招聘考试。涉及伪、变造证件、证明材料、印章的人员,交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4.对自愿放弃考试考核或录(聘)用资格而未按规定提交自愿放弃申请的考生(存在不可预见因素除外),五年内禁止参加曲靖市行政区域内的招聘考试。
5.对考试作弊或找人替考的考生,将按禁考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曲靖市纪检监察部门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对本次招聘工作进行监督,受理群众的举报。
九、本方案由曲靖市卫生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曲靖市卫生局基层卫生科0874―3291070
监督电话:曲靖市卫生局纪检室0874—3135421
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74—8967925
曲靖市卫生局
2014年8月13日
附件:
1.招聘岗位计划表
2.报名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