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洛宁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了进一步加强乡(镇)基层医疗卫生单位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并报市编办、市人社局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乡(镇)卫生院专业技术人员40名。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的有关规定,特制订如下实施方案:
一、招聘基本原则与办法
本次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在招聘计划范围内,通过笔试、面试、体检、考察、聘用审批等程序,择优聘用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二、招聘人员范围、数量、对象、专业及条件
(一)招聘范围、数量及对象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40名到乡(镇)卫生院工作。其中:临床专业35名,医学影像、影像技术专业1名,医学检验、检验技术专业2名,药学专业2名。详见附件医学 全在.线提供www.med126.com。
(二)报考条件
1、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3)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制度;
(4)热爱医疗卫生事业,具有良好的医德医风和敬业精神,志愿到乡镇卫生院工作;
(5)身体健康,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年龄35周岁(1978年11月30日以后出生)以下;
(7)国家承认学历的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2、岗位条件
(1)招聘临床专业应具备以下条件:
①专业要求:取得相应临床医学、社区医学、中医、中西医结合专业学历;
②专业技术资格要求:须取得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医学 全在.线提供www.med126.com。
(2)招聘影像专业应具备以下条件:
①专业要求:取得相应医学影像、影像技术专业学历;
②专业技术资格要求:须取得执业助理医师或影像技士以上资格。
(3)招聘检验专业应具备以下条件:
专业要求:取得医学检验或检验技术专业学历;
(4)招聘药学专业应具备以下条件:
专业要求:取得药学专业学历;
3、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被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受党纪、政纪处分期未满的人员;
(3)因犯错误正在接受审查的;
(4)在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5)在一年内发生过医疗差错事故和纠纷的;
(6)其它不符合报考资格的。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招录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者按照公布的职位和要求到报名地点报名,每人只能报考一个职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