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遵义市第二人民医院招聘信息
遵义市第二人民医院(遵义市妇幼保健院)为了适应医院发展需要,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遵义市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新增人员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公开考核招聘高学历(高职称)专业技术人员4名。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如下招考简章。
一、公开考核招聘原则及程序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核、体检、政审、公示、聘用审批的程序进行。
二、考核招聘职位及人数医.学 全在.线提供www.med126.com
计划公开考核招聘高学历(高职称)专业技术人员4名,具体职位及要求见下表:
岗位名称 | 岗位代码 | 岗位类别 | 招聘人数 | 专业 | 备注 |
内科医师 | 101 | 专业技术 | 1 | 临床医学、内科学及相关专业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副主任医师及以上职称。 |
儿科医师 | 102 | 专业技术 | 1 | 临床医学、儿科学及相关专业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副主任医师及以上职称 |
妇产科医师 | 103 | 专业技术 | 2 | 临床医学、医学影像学及相关专业医学全在线www.med126.com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副主任医师及以上职称 |
三、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户籍不限。
(二)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6年9月1日及以前出生),40周岁以下(1973年9月2日及以后出生),具备博士学位或副高级及以上职称资格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1968年9月2日及以后出生)。
(三)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要求及相关规定执行。
(五)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六)在职人员或自聘人员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
(七)具备招聘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医学全在线www.med126.com。
四、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现场报名
本次招考的报名组织工作在市人社局和市卫生局监督指导下由遵义市妇幼保健院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1.报名时间
2014年9月1日-9月3日(上午8:30-11:00、下午14:30-17:00)。
2.报名地点
遵义市第二人民医院(市妇幼保健院)人事科(行政楼六楼)。
3.报名要求
每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根据所报职位要求,填写《报名表》。
4.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交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5张;
(2)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3)有效居民身份证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报名表》医学全在线www.med126.com,如实提交本人有关信息和材料。《报名表》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委托他人报名,若报名信息出现上述情况,视同报考人员本人填写,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责任。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有关证件与考核时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
(二)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审查,由资格审查的负责人员在《报名表》上签署意见,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入考核。
同一职位实际参加考核的考生人数超过招聘职位计划数已经形成竞争的,按考核成绩从高到低与招聘职位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选;实际参加考核的考生人数与招聘职位计划数仅为1:1的,其考核成绩必须达到70分及以上,否则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五、考核
(一)考核时间:2014年9月10日上午10:00开始,考生需提前半小时到达指定地点。
2014年9月9日上午8:30-11:00,下午2:30-5:00在遵义市妇幼保健院人事科领取准考证。
(二)考核地点:遵义市妇幼保健院行政四楼会议室
(三)考核方式及内容
考核采取现场答辩等方式进行;现场答辩由医院考核招聘领导小组负责组织相关人员和专家进行考核(其中本单位考官不超过三分之一)医学全在线网站www.med126.com,考官由7名专家组成。主考官由医院确定,其余考官由具备招聘岗位所需专业知识要求的相关专家(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人员)组成,具体在人社、卫生、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临时抽签产生。
评分标准按百分制记分,考核成绩计算结果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考核成绩当场通知考生,并将成绩和进入体检人员在遵义市卫生局网站进行公示。
考核内容:专业知识水平及工作实绩、逻辑思维及组织分析能力,主要考核在面试过程中表现出的逻辑思维能力、组织能力、运筹能力以及解决具体问题的能力。
六、体检
考核结束后,根据招聘职位名额和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不再递补。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执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规定执行。
体检工作在考核成绩公示期满后的10天内进行,体检必须在县及县以上综合医院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