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不得参加笔试。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地点领取准考证,逾期未领取的视作放弃应聘。准考证领取时间:2014年9月8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地点:嘉兴市秀洲区人口计划生育与卫生局人事科(九里路618号公共卫生大楼201室)。
(二)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满分100分,主要内容为医学基础知识和相关专业知识。笔试合格分数线由区计卫局统一划定。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三)面试。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合格分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核人选。
面试对象根据招聘计划,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领取面试通知书的,视作放弃面试资格,不再递补。面试时间、地点以面试准考证为准。
同一岗位招聘计划与符合条件的面试人数比例低于1:2的,由招聘单位和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共同研究确定是否取消或核减招聘计划。
(四)体检。面试结束后,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合成计算总成绩。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总成绩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区计卫局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的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在相应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按《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以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12号)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
(五)考察。考察由区计卫局组织,招聘单位具体实施。考察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08〕58号)执行。主要对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资格条件的复核和德、能、勤、绩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在相应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嘉兴市秀洲区人口计划生育与卫生局网医.学.全.在.线网站www.med126.com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予以聘用。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决定不予聘用的,不再递补。
(七)聘用。确定聘用人选后,按《浙江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试行细则》的规定执行。拟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四、其他事项
(一)报考人员须用“二代”身份证号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号必须一致。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身份证遗失的,请及时补办身份证或办理临时身份证,否则不得进入考场。
(二)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如因选报岗位不当或所填写内容不真实、不准确、不全面而影响本人考试或聘用的,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凡提供虚假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给予取消报考资格并按相关规定处理。
(三)医.学全.在.线www.med126.com提醒公告中规定的体检、考察及违纪违规处理等政策文件,可在嘉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政策法规栏目中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查询。
(四)区计卫局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单位开展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辅导培训,所有涉及相关辅导培训均与我局无关。
(五)对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区计卫局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联系电话(政策咨询):0573—82721485。
(六)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区计划生育与卫生局依据有关文件规定执行。招聘公告、考试成绩、入围面试人员名单、体检、考核、公示等事宜将在嘉兴市秀洲区人口计划生育与卫生局网上公布,届时考生可在网上查询,不再另行通知。
监督电话:0573-82721930。
嘉兴市秀洲区人口计划生育与卫生局
2014年8月20日
附件:
1、招聘岗位计划表
2、报名登记表
3、公务关系回避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