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来安县人民医院招聘人才公告
为充实选拔优秀专业技术人才,加强我院人才队伍建设,来安县人民医院面向社会公开自主招聘25名专业技术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此次公开招聘工作由县纪检、编办、人社、财政和卫生等部门全程监督指导,同时成立“2014年来安县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地点在县医院人事科,负责协调招聘具体工作。本次招聘工作由院总支纪检委员负责全过程的院内监督。
二、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考察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三、招聘岗位和计划
此次公开招聘25人,详见附件医.学 全在.线,提供www.med126.com。
四、招聘方法和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制定计划、发布招聘公告(在县人社局网站、县卫生局网站、县医院网站和相关媒体统一发布)、报名和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五、招聘范围和条件要求
具有国家承认且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条件[其中卫技人员学历需符合卫生部《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12版)》要求],同时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二)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年龄条件(详见附件医.学 全在.线提供www.med126.com)。其中年龄条件“30周岁以下”即1983年9月1日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以此类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