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笔试。科目一门,分专业进行笔试,主要内容为各岗位相关专业知识(考试科目详见附表1)。成绩以百分制计算。笔试采取闭卷形式,笔试初定2014年9月27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本次考试不提供相关参考用书。笔试成绩公布在镇海区卫生局网站、镇海区人力社保局网站。
2.面试。笔试后,统一划定各专业科目最低合格分数线,合格考生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根据招聘职位指标数为1至2名的,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招聘职位指标数在3名及以上的,按1:2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进入面试。如果出现最后一名进入面试的成绩相同,可并列进入面试。
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由区卫生局和区人力社保局统一组织实施医学全在线网站www.med126.com,主要测评应试者的口头表达、反应、分析问题和处理问题等能力。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不足60分者淘汰。面试时间初定2014年10月中旬,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笔、面试成绩各占总成绩的50%。(满分100分,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若笔试、面试成绩均并列,加试岗位专业知识笔试。)
(三)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职位指标以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标准参照《2014年宁波市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办法》执行。体检费用考生自理。体检不合格者淘汰,合格者进入考察。
(四)考察、试用
对体检合格者,由用人单位为主组织实施考察、试用,时间原则上不少于10天,区卫生局负责对用人单位考察试用工作的监督。考察参考2014年宁波市考试录用公务员考察办法,主要考察应试者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要求客观公开,并形成书面材料。2014年毕业生由毕业学校出具政审材料,作为考核依据。对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取消录用资格。试用以试岗为主。根据实际能力和表现,由用人单位确定考察试用成绩。自愿放弃考察试用者,须在进入考察试用名单公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区卫生局递交由本人签名的书面放弃声明。
(五)递补
区卫生局报区人社局核准前(拟录用公示前),若出现体检不合格者或放弃体检者、考察试用不合格或放弃考察试用而空缺的指标,是否按顺序递补由招考单位研究后决定,报区卫生局及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
(六)公示、录用
区卫生局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试用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报经区人力社保局同意后,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镇海区人力社保局网站、镇海区卫生局网站医学全在线网站www.med126.com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则取消聘用资格。公示结束无异议的,在办理录用报到手续前,区人力社保局对拟聘用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的办理录用报到手续,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则取消聘用资格。考录人员必须按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按时报到的,否则视作自动放弃录用资格。考试录用人员,如未取得相应的执业(或从业)资格证书必须在3年内取得,未取得的由聘用单位解除聘用合同。
拟录用人员凡属农业家庭户的,须在办理录用手续的同时办理农转非迁户手续。没有办理的,在试用期(见习期)或执行初期工资期满时,解除聘用合同。在办理录用或人事关系转移手续时仍将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招聘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镇、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人员实行统筹招考、统一分配,由局党委会讨论决定并公布具体录用单位,如有自动放弃录用资格人员,必须提交书面放弃申请。
三、本次公开招考工作由区人力社保局、区卫生局负责组织实施,由区监察局负责监督。
四、本招聘简章由区卫生局、区人力社保局负责解释。
五、咨询电话:宁波市镇海区人民医院人事科0574-86655005;宁波市镇海龙赛医院人事科0574-86299302;宁波市镇海区中医医院人事科0574-86282726;宁波市镇海区炼化医院人事科0574-86362013;宁波市镇海区疾控中心办公室0574-86272772;宁波市镇海区卫生局组织人事科0574-86252142、86291069
举报电话:宁波市镇海区人力社保局0574-86290194,宁波市镇海区监察局12388。
宁波市镇海区卫生局
宁波市镇海区人力社保局
2014年9月11日
附件:
1、招聘需求计划表
2、报名登记表
3、单位工作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