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笔试满分为100分,参加“三支一扶”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笔试成绩加5分,国家“211”、“985”工程大学统招学士以上学位毕业生笔试成绩加5分。笔试成绩按40%计入总成绩,笔试结束后,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其中同一岗位招聘2人以上的按1:3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进入面试人员笔试成绩必须达到60分以上。
5、笔试成绩和面试人员名单于2014年10月12日后在韶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韶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门户网站公布。考生对自己的笔试成绩有疑问的,可以在成绩公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韶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监察室(人事科)申请查分。每个考生只能申请查分一次。
(二)面试
1、面试总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60分,占综合成绩60%。面试工作由招聘单位自主组织,部分岗位增加试工环节。
2、面试评委由7-11人组成,应聘者面试完,进行现场打分,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现场公布分数。
3、面试时间、地点由各招聘单位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自动放弃。面试成绩及总成绩、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面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韶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韶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门户网站医学全在线网站www.med126.com公布。
六、体检及考察
1.体检。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40%和面试成绩60%合并计算总成绩,总成绩合格线为60分。若总成绩并列,则以面试成绩高者列前;如面试成绩仍并列,则增加答辩测试后确定次序。在总成绩合格的人选中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拟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进行体检。体检在指定的韶关市综合性公立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及项目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时间、地点由各招聘单位另行通知。
2.考察。体检合格人员,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文)进行考核。
七、公示、聘用及待遇
(一)公示。体检和考核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在韶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韶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门户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名单有异议的,可向韶关市卫计局监察室(人事科)提出,监督投诉电话: 0751- 8176993、8764102。
(二)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拟聘人员公示结束且无异议的,不再递补。
1、应聘人员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
2、应聘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3、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4、法律、法规及其它有关规章规定不准聘用者;
5、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的。
(三)聘用。经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的程序和权限报批聘用,签订聘用合同。在职人员从接到通知起三个月内办好相关手续,超过期限的按弃权处理。
(四)待遇。经批准的聘用人员列入全民所有制事业编制,享受国家规定的各项工资福利等待遇。
八、其他事项
(一)试用期(见习期)执行国家的有关规定。试用期(见习期)满后,经考核不能胜任工作的人员解除聘用合同。
(二)本公告未尽事宜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医.学全.在.线www.med126.com、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粤人社〔2010〕15号)、《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粤人社发(2010)382号)、《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关于印发<韶关市卫生局直属卫生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管理规定(暂行)>的通知》(韶卫办〔2011〕26号),应聘者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且与在《韶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中填写的内容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已签订的聘用合同无效。
韶关市第三人民医院
2014年9月10日
附件:
1、招聘职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