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丽水市妇幼保健院招聘信息
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暂行办法》规定及《市直事业单位面向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毕业研究生和“211工程”大学本科毕业生招聘人员工作意见》(丽人社〔2011〕13号)精神,因工作需要,丽水市妇幼保健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临床医学、儿科学、医学影像、医学影像技术等专业技术人员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性质
丽水市妇幼保健院为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人员实行岗位聘用制。
二、招聘岗位和数量:医.学 全在.线,提供www.med126.com
招聘岗位 | 岗位类别 | 招聘人数 | 学历要求 | 学位要求 | 所需专业要求 | 备注 |
儿科医生 | 专技 | 1 | 本科 | 学士 | 临床医学、儿科学 | 全日制普通高校,2012届及之前历届生须具备执业医师资格 |
B超医生 | 专技 | 2 | 大专 | 临床医学、医学影像 | 全日制普通高校,须具有执业医师资格 | |
放射技师 | 专技 | 1 | 大专 | 医学影像技术 | 全日制普通高校 | |
病理技师 | 专技 | 1 | 大专 | 临床医学 |
三、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报考人员除具备报考岗位(专业)所需资格条件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2.身体健康,年龄为35周岁(1979年9月26日以后出生)以下。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面试、严格考察、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具体程序:
(一)信息发布平台
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医.学.全.在.线www.med126.com(公示公告专栏);丽水市政府门户网站(公示公告专栏);丽水人事考试网。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全部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