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雷波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信息
根据《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等有关文件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雷波县委、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并报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91名,现将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在凉山人事考试网上发布)。
一、招聘单位及名额
本次公开招聘单位9个,招聘名额91名。其中,雷波县医院5名;雷波县乡镇卫生院50名;雷波县乡镇综合服务中心25 名;雷波县县级事业单位11名。详细情况见附件。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和范围:详细情况和具体要求见《岗位表》医.学 全在.线提供www.med126.com。
(二)招聘的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岗位表》医.学 全在.线提供www.med126.com)。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的学位证以及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与拟报考岗位“学历或学位”和“专业条件要求”(指与学历学位相对应的专业条件)两栏的学历、专业资格条件要求应分别相符。不符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聘用)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4)考生须为2014年8月31日及以前毕业的人员,《毕业证书》落款日期均须在此时间范围内。
(5)在编在职人员,还须提供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6)年龄18—35周岁以下(1979年10月13日以后至1996年10月13日以前出生)。
(7)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2、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