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生在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因不合格或弃权等原因而造成岗位空缺的,在该岗位符合条件的其他考生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递补结果面向社会公示(递补次数原则上不超过两次)。
(二)面试(试讲)及体检的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将另行通知。
(三)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及人事行政部门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595-22136691、22119493。
(四)本次公开招聘的相关信息将通过泉州人事网医学全在.线www.med126.com以及泉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网站向社会发布,报考者可登录上述网站查看有关招考信息。因未及时关注网上相关信息而影响招聘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五)考生应完整、仔细阅读本通告后方可报名。因未完整、仔细阅读本通告相关规定而影响应聘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六)本通告未尽事宜由泉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负责解释。
泉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2014年10月24日
附件一:招聘岗位信息表(研究生、博士)
附件二:引进高层次创新人才的规定
附件三:报名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