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单位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地点:佛山市社会福利院,地址:广东省佛山市市东下路2号,联系电话:0757-82301247,联系人:张沂红。
资格审查时间为2014年11月10日至11月15日(上午9:00时-11:30时,下午14:30时-17:00时)。
报考人员在完成网上提交报考申请后,应携带报名表及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如个人简历、职称证明、学历证、学位证、身份证、获奖证书、论文医.学全.在.线网站www.med126.com及成果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内到招聘单位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查。招聘单位审查报考人员提供的材料,符合条件的在网上报名系统确认同意报考,不符合条件的当场告知报考人员。
3.报名结果查询。报考人员可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未经原报考单位同意,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在报名规定时间内可改报其他职位。
4.打印准考证。通过资格审查后,报考人员应于2014年11月19日9:00时至11月22日9:00时登录网上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
六、考试
(一)笔试时间为2014年11月22日上午9:00时-11:00时。笔试为闭卷考试,总分100分,内容统一为公共科目《综合职业能力测试》,试题统一由市人事考评办负责命制。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每个招聘岗位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二)面试: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以考评小组成员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分数计算到小数点后一位)。考生面试完毕后当场评分、统分,并向考生宣布面试成绩。
3、最终成绩的计算方法:笔试和面试成绩按 4:6比例合成总成绩,总成绩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
七、体检:
根据拟聘人数,各招聘岗位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等额体检人选。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规定,组织体检人选到指定区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的,可按成绩高低在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递补。体检所需费用由我单位支出。
八、考核:
对体检合格者,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进行组织考察。因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聘用的,可在同一岗位中按报考人员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九、公示与聘用
(一)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后,确定拟招聘人选,名单在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医.学全.在.线网站www.med126.com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我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试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批准聘用的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限按国家有关规定确定。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考核合格的,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定正式聘用合同,并严格履行合同条款。
佛山市社会福利院
2014年10月